宁宏昌同志是崇仁县政协退休干部,1935年10月出生,195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多年来,他立家训、树家风、严家教,教育儿孙乡邻为党增辉、为人尽孝、洁己奉公、俭以养廉,一家12人中就有8人是共产党员。长久以来,宁宏昌同志时刻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5100多个日夜言行如一,为三位困难老人撑起一片艳阳天;他劲撒爱的种子,通过一单单汇款,为他乡未曾蒙面的“亲人”送去无限温暖,续写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文明华章。
忠贞的信仰、无私的奉献、优良的家风,浇灌宁宏昌同志晚年之花灿烂绽放。今年,他先后两次走进人民大会堂,被授予“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最美家庭”光荣称号,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会见。
几十年来,宁宏昌同志以坚强的党性、坚定的信仰、严格的要求和无私的奉献,模范地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理想追求和高尚的精神境界,生动地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榜样,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他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展示了当代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的充分肯定。为宣传弘扬宁宏昌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宁宏昌同志学习活动。
要学习宁宏昌同志坚定信念、永葆本色的坚强党性。宁宏昌同志1996年退休,但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把对党尽忠,为党奉献作为矢志不渝的精神信仰,始终践行着“只有退休的干部,没有退休的党员,共产党员是自己的最高身份”这句座右铭,将共产党员这一身份当作自己的“终身职务”,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继续发光发热,谱写出无比美丽的夕阳华章。向宁宏昌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抚州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而不懈奋斗。
要学习宁宏昌同志以德立家、清正节俭的优良家风。宁宏昌同志讲究勤俭清廉,认为勤俭和廉洁是作风,更应是家风,并贯穿在整个家教之中,时刻要求儿女履职要“克己奉公、俭朴勤政、毋蹈贪黩、不可一毫妄取于民”。宁宏昌同志至今仍居住在八十年代的老房子里,从未办过生日喜事,并要求全家坚守家庭喜事“八项规定”(不攀比;不发帖;不宴请;不点歌;不打扰在外亲戚;不浪费社会资源;不麻烦他人;不增加人情消费)。在宁宏昌同志的严格教育、悉心栽培和以身作则下,儿孙潜移默化地养成了勤俭和廉洁的好习惯,忠诚、正直、奉献赫然成为宁家人立身处世的座右铭。向宁宏昌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重家教,立家规,树家风,勤于言传身教,严格管好身边人、身边事,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在全市形成家风正、民风淳、政风清、社风端的良好局面。
要学习宁宏昌同志以爱助人、一心为民的大爱情怀。宁宏昌同志一直践行着“党员的义务是奉献而不是索取”的人生诺言,始终心系群众冷暖,牵挂远近困难人群,用大爱温暖无数家庭。孤苦伶仃的宁春莲老人和其养女,双目失明的章和兴夫妇,困苦的他们在宁宏昌同志的鼎力相助下犹如重获新生;汶川地震宁宏昌同志主动捐出5600元,并召开家庭会议号召子孙捐出8000多元,十八大后他又主动缴纳“特殊党费”5000元,并坚持每年缴纳“特殊党费”1000元用于帮助困难党员,还先后为在报纸上了解到的40多名陌生贫困人士捐款共6万多元。向宁宏昌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视群众为亲人,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市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紧扣家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主题,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通过各种文艺形式,广泛地开展好向宁宏昌同志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委要求,全市上下要把向宁宏昌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四进四联四帮”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不断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过硬的工作能力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抚州跨越发展,绿色升级,以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共产党员要以宁宏昌同志为榜样,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带头践行宗旨,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用实干凝聚起建设幸福抚州的磅礴力量,为抚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